关于公布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
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
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电大和省直属学院(分校、教学点),校本部各部门(中心)、学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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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个人申报、学科专家匿名评审和公示,确定“基于UGC理念的未来社区学习共同体培育机制研究”等22个项目为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项目监督管理
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日常管理、跟踪监督由省开大科研处负责。项目主持人需按计划开展工作,并按时在申报系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。省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。
二、项目结题
省教育厅于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。项目结题依据为项目申请书“预期成果形式”中列明的内容。结题时,项目主持人应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(其余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不是项目责任人的,应为课题组成员),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(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)。教育厅项目产生的有关论文、专著、成果评议、鉴定资料等,均应标注“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”,英译写法统一为“A Project 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Zhejiang Provincial Education Department”。未标注的,不作为验收依据。
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省开大科研处联系。联系人:黄加敏、帅跃英;联系电话:0571-88822392;E-mail:yyky@zjtvu.edu.cn
附件: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名单
浙江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
2021年10月8日